高等教育研究院关于硕士研究生预答辩的规定
bet365赔率分析高等教育研究院关于硕士研究生预答辩的规定 为提高学位论文水平、保障学位授予质量,高等教育研究院硕士生必须在正式答辩前通过预答辩程序。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检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、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,硕士研究生应对预答辩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。 硕士研究生预答辩一般应在正式答辩之前的两个月进行。 硕士研究生应于预答辩开始7天之前,经导师审阅同意后,将硕士学位论文的打印版送交预答辩委员会各委员审阅。 硕士研究生必须认真对待提交给预答辩委员会的论文。硕士研究生必须确保该论文的写作格式、英文摘要、数据处理、图表、参考文献等准确、规范。对于出现重大格式纰漏的论文,将不准予进行预答辩。 预答辩在程序上与正式答辩相同。 硕士研究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多媒体报告及回答问题,报告时间约为20分钟。 预答辩委员会将重点考核论文的以下内容:(1)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;(2)理论分析是否严密正确,计算和实验是否可靠无误;(3)掌握基础理论、专门知识、研究方法和技能的水平,有无创新。 预答辩委员会做出合格、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。 对于“基本合格”的论文,硕士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。 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阅批准后,由硕士研究生向学院院办提交经导师签字同意的《硕士论文送审申请》(可在学院网站下载),申请进入论文评审阶段。论文评审包括盲审和学院组织的校外送审,两类评审不重复进行。 对于“不合格”的论文,硕士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,经导师审核后重新申请进行预答辩。如不能按时完成预答辩并影响正式答辩程序的,将需要向研究生院提出延期毕业报告。
最后更新于:2010年11月25日